孩子得了手足口病,休2周再上學就沒傳染性了嗎?等多久合適?
眼下,手足口病和皰疹性咽峽炎越來越多。得了這兩個病,孩子難受是一方面,另一方面還可能被幼稚園通知2星期不能去上學,甚至需要去醫院痊癒證明才可以再上學。 因為這兩個病都是腸道病毒感染導致的傳染病,而且傳染性很強,在流行季節很多孩子同時發病,甚至導致整個班停課,所以能理解學校這些做法的初衷。 但手足口病或者皰疹性咽峽炎好了,休2周就沒有傳染性了嗎?其實並不是,雖然這兩個病基本都是持續幾天,但並不等於病好了就沒有傳染性了。 事實上,手足口病和皰疹性咽峽炎,傳染性在發病的第一周最強[1],但在發病前的3-6天的潛伏期,已經具有傳染性了。感染的孩子,不論是否出現症狀,呼吸道中排出病毒持續1-3周,腸道排出病毒可持續7-11周[2]。所以,在沒發病的前幾天,以及生病後的2-3個月的孩子,甚至感染了但沒出現症狀的大人,其實都有傳染性。 那有傳染性是否就需要隔離呢?這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。生病了自己是否吃藥,只關於自己的收益和風險,傳染病是否隔離,除了病人自己的利益外,還需要權衡周圍人的利益。
對患病的孩子而言,如果病好了能自主上學了,自然不喜歡被隔離。但對其它沒生病孩子的家長來說,自然會希望有傳染性的孩子不要來上學,這樣可以降低因為密切接觸而導致的被傳染風險,所以就出現了利益衝突。 所以病好了是否繼續隔離以及隔離多久,則更多是看這些措施給利益衝突方帶來多大的影響,以及大家對這些影響的認知和感受。 因為排病毒時間比較長,如果有傳染性的孩子都需要隔離,那很多孩子一整個學期都不能上學了,這個家庭還需要額外安排人來看護孩子,對孩子的學習,以及家庭的安排都有很大的影響。 對其它沒生病的孩子來說,隔離生病或生過病的孩子,或許可以降低一點點暴露風險,但依然可以被那些處於潛伏期的孩子傳染。更主要的是,手足口病和皰疹性咽峽炎是自愈性疾病,大部分症狀輕,持續時間也不長,預後絕大部分也很好,危重症只是極少數。 但危害大小的判斷,有客觀層面,也有主觀感受,孩子發燒幾天,一些家長可以坦然面對,另一些家長則會如臨大敵。危重症雖然少見,但一旦導致死亡,對家庭也是滅頂之災。
所以,做隔離建議這樣的公共衛生決策,更多不是對或錯的問題,而是基於科學、社會因素的權衡,不管政策是偏向哪一方,都可能被另一方所詬病。 如果是我來建議,我會建議在有症狀期(傳染性最強時期)隔離,在無症狀期(可能在排病毒,也可能不在排病毒了)不隔離,這樣不會對生病孩子的學習造成什麼大的影響,也更能照顧其它孩子家長的心理感受。 但不管現實裡執行的是什麼樣的政策,我們需要知道,手足口病和皰疹性咽峽炎流行季節,讓生病的孩子或病已經好了的孩子不上學,並不能降低多少其它孩子被傳染的風險。要降低孩子被傳染風險,重點是做好手衛生及消毒,並不和生病的孩子密切接觸,同時可接種EV71疫苗以降低危重症的風險。